哈前公路三环路至王岗南大街段、王岗兴农大街、王岗东路道路工程融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来源:本站  浏览量:1708  日期2014-04-08

哈前公路三环路至王岗南大街段、王岗兴农大街、王岗东路道路工程融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SG0100G14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前公路三环路至王岗南大街段、王岗兴农大街、王岗东路道路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拟采用“融资+建设”方式进行建设。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项目发起人,委托哈尔滨市中兴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招标工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就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管理选择合格的投资、建设单位(简称投资建设人)。

2.项目概况与项目投融资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前公路三环路至王岗南大街段、王岗兴农大街、王岗东路道路工程融资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

2.3资金来源:本项目最终资金来源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由投资建设人筹集。

2.4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4年6月1日,竣工时间:2015年6月1日(道路工程2014年10月31日竣工通车)共计365日历天,具体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和时间节点进行实施。

2.5项目投融资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前期工作费、房屋土地征迁费、系统动迁费、建安工程费(含配套工程费)及二部费用等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2.7合同(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合同(标)段

第一合同(标)段:哈前公路三环路至王岗南大街段。道路起点三环路,终点王岗南大街,全长2400米,暂定估算投资29173万元。

第二合同(标)段:王岗兴农大街、王岗东路两条道路。王岗兴农大街起点王岗东路,终点京哈铁路线,全长1780米;王岗东路起点王岗南大街,终点三环路,全长2800米,两条道路暂定估算总投资45362万元。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8项目购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使用条件后,市政府进行购买。购买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或具有符合相关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或其它法人,并具备以下的投(融)资能力以及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和施工能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近三年内(2011.01-2013.12,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外省(市)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证明及无安全事故证明以及市场十种行为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或公路相关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三年内需具有至少一项总造价1亿元及以上道路桥梁工程管理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2投(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投标人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20%的资金证明,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融资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主办人负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合同(标)段中的任意两个合同(标)段投标,允许中标两个合同(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市)施工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开标前必须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入建筑市场登记备案,经审查批准后,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手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 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建造师)、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大厅进行投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中心电话:0451-87519583。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购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地址: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其他:

8.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投标登记当时还应同时登录"哈尔滨市招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http://113.0.158.245/gsso/login/login.do),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信息录入,以便在监管系统内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等)、人员信息(建造师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工长1 人、质检员1 人、安全员3 人、造价员1 人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确保正常通过网上报名,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中兴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邮编:150076

联系人:西子玥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55532688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