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行机关本部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GFCG-036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委托,对黑龙江省农行机关本部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行机关本部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4-GFCG-036
三、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通勤车辆服务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1 |
35座以上金龙空调客车 |
台 |
5 |
2 |
55座金龙空调客车 |
台 |
1 |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2家专业性强、管理先进、售后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于一体的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年。
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安排通勤车运行线路、站点和时间。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能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匹配车辆且满足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辆以上55座金龙空调客车且具备齐全的证件及手续(行车证、保险单);
3、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为投标人所有车辆,投标所投车辆具备齐全的证件及手续(行车证、保险单);
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A、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
B、具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证
C、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D、如外地企业投标应在本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分支机构,提供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证明材料。
5、各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地企业提供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4年4月1日9时至2014年4月5日16时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办理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八、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楼C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C座)
采购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31号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楼B座
联系人:孔凡华 佟龙
电 话:0451-55571858
传 真:0451-555326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 号:23001865951050507272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