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香坊实验农场水田回迁房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香坊实验农场水田回迁房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GFNK-1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香坊实验农场水田回迁房弱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农垦香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香坊实验农场;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2862.63平方米,分别A栋、B栋、商服等项目弱电工程(如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楼宇智能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的工程施工;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黑龙江省有线电视网(监测网)设计(安装)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6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小班子成员等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4 年 4 月 15 日 9 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第一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农垦香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561561355
2014 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