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迁建工程场地回填土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迁建工程场地回填土招标
项目编号:2014-GFSG-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迁建工程场地回填土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后勤部以武边后营[2014]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肇东市东发乡东发村;
2.2建设规模:15万立方米左右(以实际发生为准);
2.3计划工期:2014年4月20日至2014年5月20日共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迁建工程场地回填土施工;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
3.6其他
3.6.1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6.2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至 2014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报名,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是外省企业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至 2014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4 月 9 日 9 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C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 系 人:魏文博
电 话:0451-8215657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寇丹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55532688
201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