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城住宅小区(二期)工程施工

来源:本站  浏览量:2132  日期2011-11-15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114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星城住宅小区(二期)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0]2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红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星城住宅小区(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红星村夏家窝棚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6317.88平方米,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2.4计划工期:201年12月8日 至2012年12月6 日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一标段:8#楼建筑面积22191.73 平方米,层数26层
二标段:11#楼地上建筑面积1643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6.1平方米。14#楼地上建筑面积16436.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6.1平方米。层数:地上25层地下1层。
2.7投标原则: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需拟派本工程建造师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欠证明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是外省企业还需具有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建筑市场准入备案手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网、黑龙江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红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邮    编:150076
联 系人:王静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55532688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