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三环路西线跨松花江大桥堤岸护砌工程监理
来源:本站 浏览量:2039 日期2012-01-11
招标公告(重发)
本工程由于上次报名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本工程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0100G11224
1、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三环路西线跨松花江大桥堤岸护砌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投资【2010】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估算12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三环路西线跨松花江大桥堤岸护砌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2000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4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5 计划工期:2012年2月 10 日至2012年7 月 30 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岗位证书(省级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要求证企相符);投标人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大厅报名,时间为 201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6、报名时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入省备案
介绍信。
7、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网、黑龙江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org.cn/)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招 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
联 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451-84215818
日 期:2012 年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