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二标段、三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491  日期2013-09-25
项目编号:2013-GFSG-1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二标段、三标段施工(二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与雪花西街交叉口;
2.2建设规模:使用面积7923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
二标段:11层、12层、13层、14层、15层;2层电梯间、3层电梯间、4层电梯间、7层电梯间、8层电梯间、9层电梯间、10层电梯间;1—20层楼梯间,使用面积4657平方米;
三标段:16层、17层、18层、19层、20层,使用面积3266平方米;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925日至20139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经理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 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登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报名者,请于2013925日至20139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
邮政编码:150076
联 系 人:王枫
电    话:0451-55571858
传    真:0451-55532688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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