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路城南大桥引道工程施工监理
来源:本站 浏览量:1594 日期2013-09-02
招标公告
宝清县人民路城南大桥引道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GF-GLJL-178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人民路城南大桥引道工程已由宝发改交通[2013]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列支,招标人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总投资801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的起点桩号K0+000,跨越宝石河路线终点测量桩号为K1+200,线路全长1.2KM。桥北侧442M,桥南侧398M。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0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4年7月30日,监理服务期10个月。
本工程设置 一级监理机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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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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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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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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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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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费估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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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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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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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0- K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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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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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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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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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J1合同段: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无不良业绩,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 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需另外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在2013年9月7日9时自行踏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3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30分至 9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应对所投的合同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合同段,形式为电汇,递交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6日15时。投标人应确保由企业基本帐户将上述款项按规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宝清县新华路183号
邮 编:155600
联 系 人:杨志成
电 话:0469-54231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
邮 编:150076
电子邮箱:guofa818@163.com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55532688
联 系 人:西子玥
日 期: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