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维修工程(重发)

来源:本站  浏览量:1805  日期2012-06-26
招标公告(重发)
由于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维修工程上次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现决定重新发布公告
招标编号:2012-GFCG-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鸡东县电厂场内
2.3交货期:合同生效20天内
2.4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厂内指定位置
2.5招标内容:高压加热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本次招标采购能力的设备生产厂家, 且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压力容器制造A级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多年从事相同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注册资金500 万元以上并在专业技术、制造能力、售后服务、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售后服务等的相应资格和能力;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有为100MW以上机组配套高压加热器及给水调节系统的业绩;投标单位在以往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并具有全面承担设备的试验、调试的监督指导、维修服务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100MW以上机组配套高压加热器及给水调节系统的业绩;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6月26日至 2012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楼B座)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辉                                      
电    话:0467-6121212 ,15303670666                               
传    真:0467-6121118                         
电子邮件:dhhh8481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邱实
电    话:84215818
传    真:55532688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日  期:2012年6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