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龙头镇龙头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GFSG-1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龙头镇龙头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宝发改[201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清县龙头镇龙头村
2.2工程质量:合格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四级白色路面(河西路、河东路、呈运路、龙腾街、龙跃街、东柳街、龙呈街、龙运街、龙鸣街)2.986千米,路面宽4.5米,路基宽5.5米;土质边沟5.972千米(双侧);巷道涵15道;换填土方1500立方米。休闲广场硬化1800平方米。
2.5计划工期: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11月10日,共59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核准后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联系电话:0451-55571858,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请于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本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相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 赵福平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层B座
邮 编: 150076
联 系 人: 刘婷婷
电 话: 0451-55571858
传 真: 0451-55532688
电子邮件: guofa818@163.com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