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公寓项目勘察

来源:本站  浏览量:1770  日期2012-09-12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0100G12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公寓项目勘察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哈发改审批【2012】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岗区理工大学与规划工电路、长寿路合围地段
2.2建设规模:27.95万平方米
2.3勘察周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岩土勘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的总负责人均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已注册到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勘察总负责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请于 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大厅)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大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邮编:150076
联系人:邱实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5818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