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纳米实验室电缆采购及铺设工程

来源:本站  浏览量:1754  日期2012-09-12
招标公告(重发)
 
由于上次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现决定重新发布公告
招标编号:2012-GFCG-0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理工大学纳米实验室电缆采购及铺设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社会【2010】15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理工大学纳米实验室电缆采购及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
2.3计划工期: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
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投资估算:42 万元
2.6招标范围:采购YJV223*2402+1*120一根690米国标电缆;安装三根电缆并重新接头一根电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本次招标采购能力的设备生产厂家或有经销权的代理商,且有合同执行能力的独立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针对同一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经销商还需提供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按相关的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org.cn/)、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招标人负责办理市电业局停电会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理工大学 
招标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邮    编:150076
联 系人:邱实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55532688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