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漠公路昂昂溪至齐齐哈尔段改扩建工程施工
来源:本站 浏览量:1779 日期2012-10-23
国道京漠公路昂昂溪至齐齐哈尔段改扩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2-GF-GLSG-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京漠公路昂昂溪至齐齐哈尔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发改交通[2011]2090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12〕2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齐昂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起自京漠公路(G111线)K1549+350处,终于永安立交桥桥头。
2.2规 模:全长22.88公里,利用原旧路改扩建段12.03公里,新建段10.85公里,全线设平面交叉81处,新建涵洞8道,维修利用涵洞1道,管线交叉7道。项目总投资19835.4万元
本项目起点至K21+310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K21+310至终点段采用城市主干路I级标准。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I级
2.3计划工期:2012年11月30日至2014年10月1日,总工期:6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等
2.5合同段划分:共分3个合同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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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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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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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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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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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造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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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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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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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0-K3+096、K5+884- K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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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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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桥涵、路面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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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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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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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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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1+310-K25+66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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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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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桥涵、路面面层、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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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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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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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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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0-k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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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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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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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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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A1~A3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合同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合同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黑龙江交通网 “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sgqy.hljjt.gov.cn)一栏如实填报全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投标信息与网上填报信息存在较大偏差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解释的按虚假投标处理)。
4.2请登录进入http://218.7.6.54:8083/traffic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进行现场核实并确认审批,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4.3报名后,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需另外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于 2012年10月23日至2012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时至11:30时,12:3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 进行现场核实和审批,审批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在2012年10月31日可自行踏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20日9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对所投的每个合同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5万元/合同段,形式为电汇,递交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4日15时。投标人应确保由企业基本帐户将上述款项按规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电汇回执单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黑龙江交通 (http://www.hljjt.gov.cn)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昂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顺路202号市交通运输局
邮 编:161005
联 系 人:郑铁军
电 话:13946223499
传 真:2829016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王静、张冰莹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55532688
日 期: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