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花园安置小区一期1#、2#、4#、5#、8#、9#、12#、13#、15#、1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956 日期2013-06-25
1.招标条件
胜利花园安置小区一期1#、2#、4#、5#、8#、9#、12#、13#、15#、1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已由牡丹江对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牡开发区经发函[2012]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牡丹江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胜利花园安置小区一期1#、2#、4#、5#、8#、9#、12#、13#、15#、1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中俄科技产业园区规划三街以南,规划五路以东,规划环路以北。
2.3.总投资额:约10378万元人民币。
2.4.建设规模: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49231.3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计划工期: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总工期518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下载)。
3.5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下载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申请人另需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以上证件必须证企相符,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持《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4楼)进行资质审核并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本工程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持审核盖章后的《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所需要的证件复印件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5日9时,地点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联系人:郭帅
电话:13936459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