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台四大新措确保项目建设 城乡规划等审批提速

来源:本站  浏览量:2414  日期2010-03-02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提速年”各项目建设,哈尔滨市确定即日开始启动项目建设提速年的各项工作,3月初至12月末为实施阶段。对大项目将逐一制订开工时间表,倒排工期,专人跟踪服务,确保新开工项目在黄金施工期到来时全面开工建设。
为了提速项目建设哈市还建立了重点项目扶持政策,出台了四方面新措施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立项审批提速
将哈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到经开区、高开区,将备案类项目下放到各区县(市),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当地发改部门进行备案。对核准类项目在核准要件暂时不全的情况下,通过预核准实行并联办理。同时,将哈市重点项目全部纳入“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全程代办,特事特办。
城乡规划审批提速
对哈市重点项目提前预审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减少审批前置要件、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及时核发“一书两证”规划行政许可。对公益类建设项目、企业厂区内的技改项目实行“零审批”(即时办理)报备制度。对工业项目采取批前公示与土地挂牌同时进行的方式,使企业在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后随即办理规划用地手续。
土地审批提速
哈市重点项目进入供地环节,即启动全程问责。对正在办理供地手续的项目,随来随办;对需要报国家和省政府批准,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按政策规定能够提前开工的,要积极争取确保提前开工。
环保审批提速
对列入哈市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制,对涉及立项、规划、用地等审批要件,提前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不影响项目开工。对国家、省环保审批的项目,提前沟通,主动协调,确保不影响项目报批和批复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