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2013年农村砂石路及培路肩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780  日期2013-05-09
宝清县2013年农村砂石路及培路肩土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GF-GLJL-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2013年农村砂石路及培路肩土项目监理已由《宝发改【2013】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公路养护经费项目总投资435万元,其中砂石路建设资金为260万元,培路肩土建设资金为17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清县
2.2规    模:1.砂石路工程7条公路53.6公里。2.培路肩土工程6条公路92.64公里。
2.3计划工期:2013年6月13日至2013年 9月10日,总工期:3个月,监理服务期27个月
2.4招标范围:宝清县2013年农村砂石路及培路肩土项目施工监理
2.5本工程设置级监理机构。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
序号
合同段
编号
合同段工程名称
里程
(公里)
监理服务内容
 监理
1
J1
东方红林场至兴富砂石公路、民主至七星河公路培路肩土、七星泡至三合公路培路肩土青龙山至柏石河公路、永银至黄牛场公路、
巨宝至胜利公路、金沙岗至凉水公路、凉水至新丰公路、奋斗至元宝公路东风至二道林子公路培路肩土、夹信子至龙泉公路培路肩土、
友谊至宝清公路培路肩土、
郝家至永红公路培路肩土。
146.24 路基、路面、培路肩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路基、路面、培路肩土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在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要求并无不良业绩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者,持企业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各一份于201359日至201351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 65 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投标人应对所投的合同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合同段,形式为电汇,递交截止日期为2013522 15时。投标人应确保由企业基本帐户将上述款项按规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清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    址:宝清县新华路183号
邮    编:1556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0469-5423151
传    真: 0469-5436565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王静、西子玥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55532688       
 
2013 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