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风监狱新监狱监门硝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东风监狱委托,对黑龙江省东风监狱新监狱监门硝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东风监狱新监狱监门硝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5-GFCG-102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5.8823万元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半球形视频监控摄像头 |
1 |
个 |
2 |
电暖器 |
1 |
个 |
3 |
悬挂时钟 |
1 |
个 |
4 |
8芯单模光纤 |
260 |
米 |
5 |
控制线 |
260 |
米 |
6 |
防弹衣 |
10 |
件 |
7 |
防弹头盔 |
10 |
个 |
8 |
防割手套 |
10 |
副 |
9 |
手提式强光巡逻灯 |
10 |
个 |
10 |
喊话器 |
5 |
个 |
11 |
阻燃毯 |
10 |
张 |
五、交货时间:接到成交通知书2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乡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项目资质要求:
A、营业执照包含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B、供应商具备防弹衣、防弹头盔及防割手套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授权或代理协议等)。
4、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防弹衣、防弹头盔及防割手套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授权或代理协议等)(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另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3、地点: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16层A座)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9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楼D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楼D座)
采购人:黑龙江省东风监狱
地 址: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乡
联系人:关鑫
联系电话:1810367800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16楼A座
联系人:王子光
电 话:0451-55532688
传 真:0451-842112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 号:23001865951050507272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