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湾公共租赁住房工程7-03地块B区工程质量安全技术鉴定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2015-GFFW-071
1.招标条件
清河湾公共租赁住房工程7-03地块B区工程质量安全技术鉴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河湾公共租赁住房工程7-03地块B区工程质量安全技术鉴定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规模:48011.22平方米
2.6服务期:一年
2.7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安全技术鉴定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资质证书和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并提供相关佐证(职称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司法鉴定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16层A座)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层D座)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联系人:张博文
联系电话:8739514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16层A座
联系人:邱实
电话:84215818
传真:84211281
日期:2015年8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