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府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审计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659  日期2018-09-06

世茂府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审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2018-GFZX-3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茂府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审计招标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松发改投字【2012】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华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委托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世茂府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审计招标                                      

2.2项目地点:世茂大道                                                            

2.3项目规模:24万平方米                                                              

2.4服务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完成造价审计工作                                     

2.5质量标准:不违背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及国家、地区、行业的标准规范且审核,差错率小于5%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性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施工签证审核、材料价格认定等项目全周期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近三年(2015年1月1-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至少项类似业绩,要求单项业绩合同额度5000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审核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核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否则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并提供近五个月(2018年3月-2018年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登记将被拒绝)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作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前五个月(2018年3月-2018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华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人:毛先生

   话:0451-51914989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人:西子玥、朱治阳

   话:0451-84215818

   箱:guofa818@163.com

   期:2018年9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