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新办公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来源:本站  浏览量:1616  日期2018-11-23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GFCG-503

 1. 招标条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新办公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已被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新办公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2 合同估算价:104.7万元

2.3招标内容:食堂相关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内容)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08号)

2.5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供应商生产状况长期稳定,排放达标,不会因环保等各类问题而影响正常供货安装。

3.2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11-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至少3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厨房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备查,具体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3投标人须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能够开具2018年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认证表)。

3.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6投标人须具备燃气灶具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7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3.8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所投主要产品(灶具、消毒设备、蒸柜)的检测报告。

3.9投标人须具有燃气器具投保产品责任保险(提供保险单)。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23日至201811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原件备查(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认证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燃气灶具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检测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保险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对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人:方壹

      话:0451-84888087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寇丹、曲柠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842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