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空调、送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本站  浏览量:1803  日期2019-01-07

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空调、送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二次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2018-GFCG-5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黑发改社会[201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空调、送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空调、送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2.3建设规模:多联机空调、送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多联机空调及配套管线、送新风配套设备及管线等                                                                  

2.4合同估算价:74万元                                                                    

2.5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制造、安装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空调制造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同时还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同时投标申请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下同)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拟投标空调应为国际或国内名优产品,空调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在东北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专业类别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7日至20191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5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资质证书(相关材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3)拟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给代理商、经销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经销商登记时须携带原件。还须携带所代理空调品牌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5)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提供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为准);

16)近三年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提供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fq.usth.net.cn/index.htm);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询近三年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科技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联系人:苏东辉

电话:0451-88036858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6

联系人:西子玥、朱治阳

电话:0451-84215818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