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七台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消防施工 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858  日期2019-01-10

国网黑龙江七台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消防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9-GFCG-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台河市发改委七发改备案[2017]0084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七台河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961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约352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才街以北,文华路以东。

2.3计划工期:共60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同时竣工时应达到以下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监理及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达到合格,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并通过消防部门检测,取得消防检测报告。

2.5招标范围:消防水、消防电、消防水池、通风防排烟、消防泵房等所有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61日至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为单体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业绩合同额600万元(含600万元)以上的已竣工验收项目(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以上业绩招标人将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报名登记无效。

3.3投标人须提供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职工,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7要求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8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工程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提供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质量员)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要求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 1 10 日至2019 1 14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购取招标文件,电话0451-84215818,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1000/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四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七台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七台河供电公司

联 系 人:孙旭壮

    话:0464-6132193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西子玥、朱治阳

    话:0451-84215818

    箱:guofa8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