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卧里屯支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GFSG-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卧里屯支行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卧里屯支行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北大街220号,东城领秀锦绣园H座7室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8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70万元
2.5计划工期:共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7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8对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由于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16层A座)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项目所在地开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是外省企业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
(11)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55532688。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16层A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8.其他
8.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热源街2号
联 系 人:李鹏
联系电话:0459-6688203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16层A座
邮政编码:150076
联 系 人:佟龙
电 话:0451-55532688
传 真:0451-84211281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