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树湾一期、二期外墙铝包木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GFSG-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树湾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核准【20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二期外墙铝包木门窗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树湾一期、二期外墙铝包木门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2.2建设地点:道里区群力新区、东起灵江路、西至齿轮路、南起湿地公园、北至群力第五大道
2.3招标规模:建筑面积 112654.86 平方米,门窗面积 24244 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4250万元
2.5计划工期:一期A01~A16栋、B01~B18栋、C02~C07栋、D01~D07栋和二期E01~E05栋:2015年 8月1 日至2015 年10月10日,共 71 日历天;
二期A17~A26栋、B19~B33栋、C08~C11栋:2016年5月1 日至2016 年 8月 10 日,共102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窗(门)制作、工厂至项目工地指定地点运输及装卸、护框和(门)窗安装、安装辅助材料、内业资料整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后期维保、同总包单位配合等全部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一期A01~A16栋,二期A17~A26栋,门窗面积共4086平方米,估算价800万元;
第二标段:一期B01~B18栋,二期B19~B33栋、E01~E05栋,门窗面积共12388平方米,估算价:2100万元;
第三标段:一期C02~C07栋、D01~D07栋,二期C08~C11栋,门窗面积共7770平方米,估算价:13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及安装招标要求的货物生产厂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投标过程中各标段人员、设备允许重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16层A座)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16层A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D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55号
联 系 人:赵丹丹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451-55532688
传 真:0451-84211281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2015 年 7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