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硫酸厂干吸、净化、焙烧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来源:本站  浏览量:1286  日期2019-05-09

招标公告(变更)

项目编号:2019-GFCG-127

 1. 招标条件

安达市硫酸厂干吸、净化、焙烧设备改造项目已被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安达市硫酸厂,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达市硫酸厂干吸、净化、焙烧设备改造项目。

2.2 投资额:450万元。

2.3招标内容:

2.3.1、拆除原有干吸装置的四台塔(干燥塔、一吸塔、二吸塔、发烟酸塔),拆除全部上酸管道(局部带阳极保护)、拆除全部回酸管道、拆除三台酸冷器(干燥、一吸、二吸);净化工段CN过滤器、玻璃钢罐2个(分别是φ3000*2000mm、φ2000*1800)拆除、焙烧系统排渣滚筒2台拆除、旋风除尘器2台拆除。

2.3.2、设备制造:干吸塔设备制造(干燥塔、一吸塔、二吸塔、发烟酸塔各一台)、净化设备制造(斜管沉降器一台、玻璃钢储罐二台)、焙烧设备制造(旋风除尘器二台、冷却排渣滚筒一台、浸没式滚筒一台、溢流旋风排灰机4台)硫酸干吸工序自干燥塔入口法兰开始,至二吸塔出口为止,此界区范围内的所有装置、设备、管道(包括净化、干吸范围内的循环水、一次水)、平台、爬梯、支架、栏杆、安装;新设备外部防腐等。

2.3.3、制造设备安装,以及恢复安装上酸管道、回酸管道、烟气管道,酸冷器按照优化后位置重新布放。

2.3.4、施工工具(电焊机、切割设备)、材料(氧气、乙炔、电焊条)、吊车由施工方负担。

2.4 供货地点:安达市硫酸厂院内

2.5供 货 期: 2019630日至2019930日,共9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生产供应能力的国内生产制造企业或外国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具有设计、制造化工反应器设备的能力。

3.2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须在近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内具有至少5项类似硫酸设备改造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59日至20195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6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达市硫酸厂

联 系 人:孔令光

    话:0455-7566286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曲柠、寇丹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842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