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脉新景苑小区散热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512  日期2019-05-13

华脉新景苑小区散热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9-GFCG-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脉新景苑小区施工项目,已由伊春市人民政府以《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伊春区2008年华脉新景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减免有关税费的批复》(伊政函【2008】123号)和伊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春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2018-230702-70-03-049277)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华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散热器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脉新景苑小区散热器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华脉新景苑项目(一期、二期)所需全部钢制散热器;

2.3供 货 期:一期供货日期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22日按招标人要求分批进场,二期供货日期2020年4月30至2019年5月30日按招标人要求分批进场;实际供货日期以招标人实际指令为准;

2.4供货安装地点:伊春市伊春区;

2.5招标范围:华脉新景苑项目(一期、二期)钢制散热器的制作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材料费、保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需方无需再向供方支付任何费用;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是三证件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开户许可证、具有与本次投标产品相符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验报告。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投标报名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报名开始至确定中标人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供货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交货时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产品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3.3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多个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的,以获取招标文件的顺序只接受一家代理商;若制造商参加投标,代理其品牌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节假日除外),下午14时至16时,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7)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测报告或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制造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加盖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

11)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提供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为准,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12)近三年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提供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省华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人:西子玥、朱治阳

   话:0451-84215818

   箱:guofa818@163.com

   期: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