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储罐保温工程

来源:本站  浏览量:1204  日期2019-05-21

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储罐保温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9-GFSG-089

1.招标条件

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储罐保温工程已被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保温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储罐保温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2.3建设规模:5000m³7000 m³硫酸储罐

2.4合同估算价:105万元

2.5计划工期:20191031日至 20191131 日,共 3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保温及防腐施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内完成过至少5项保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设置安装或电气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装或电气专业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521日至20195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

4.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工长)岗位证书、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

7.其他

7.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6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7.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安达市铁西化工路1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3089052325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曲柠、寇丹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