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21号地块二期安置小区附属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牡丹江21号地块二期安置小区附属配套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SJ0300G15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21号地块二期安置小区项目已由牡丹江对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牡开发区经发函【2013】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配套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乌苏里路以西、六峰湖环路以东、五林街以南。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1993平方米。
2.3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
2.4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规模:牡丹江21号地块二期安置小区附属配套工程(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照明、围墙)等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班子成员(给排水、照明、风景园林)各专业人员至少一名以上。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必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必须提供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载的《建设工程(设计)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公章。
4.投标登记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
4.2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和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班子成员(给排水、照明、风景园林)职称证以及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证件必须证企相符,并持《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建设工程(设计)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4楼)进行投标登记。(必须保证所有成员为本单位职工,产生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持审核盖章后的《建设工程(设计)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和投标登记所需要的证件复印件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及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卧龙街7号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联系人:李丹 联系人:崔占勇
电 话:0453 6172181 电 话:13199392155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