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5942  日期2019-10-11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GFCG-3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数据中心大楼,机房层位于大楼1层局部、234层,其他为办公层,专供数据中心发电机组用房设置在附楼地上1层,储油罐位于绿化区域

2.3招标内容:代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2.4招标范围:建设单位与哈尔滨市美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建设协议》和《委托建设补充协议》范围内约定的代建工程及实际完成的相关工程(包括土建、办公区装修、变电所、柴发楼及储油罐配套工程、道路及绿化等,建安费约4800万元)的结算审计服务。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工作日提交结算审查书

2.6工程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云飞扬创智港4号楼

2.7质量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3.2 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要求证企相符,且具备工程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潜在投标人20161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建筑工程结算审计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业绩,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结算审计报告)及业主名单、联系方式,合同或报告中须体现上述内容。

3.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负责人)、股东、项目负责人等无不良行为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负责人)、股东、项目负责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负责人)、股东、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上述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如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12日至201910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0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社保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潜在投标人20161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建筑工程结算审计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业绩,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结算审计报告)及业主名单、联系方式,合同或报告中须体现上述内容。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二道街63-65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0451-82645010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佟龙

    话:0451-556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