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08-C-17-B煤五三号地块B区(新政家园)桩基检测项目
DL08-C-17-B煤五三号地块B区(新政家园)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0100G15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DL08-C-17-B煤五三号地块B区(新政家园)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5】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银行棚改贷款和开发银行软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5%、80%、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DL08-C-17-B煤五三号地块B区(新政家园)桩基检测项目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乡政街与顾乡新街(规划)交口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10356.71平方米
2.4项目总投资:99129.8万元
2.5检测周期:3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桩基检测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以上政府机构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具备独立桩基检测能力的法人组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5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3.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登记。
5.2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7. 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邮编:150076
联系人:西子玥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55532688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