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执勤支队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7345  日期2020-04-10


招标编号: 2020-GFFW-0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执勤支队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执勤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总投资约27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执勤支队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车辆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周期:服务周期1年。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具备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期限、地点和售价

1.方式:

1   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下方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手机)、⑤招标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⑧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⑨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单(加盖公章)、⑩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guofa818_5@163.com进行登记。

2    供应商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供应商全称。

3    供应商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执勤支队车辆维修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费”。

4    请供应商发送邮件前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同一供应商或同一邮箱重复、反复发送邮件,则以供应商的第一份邮件登记信息为准。

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统一向成功登记、汇款的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6    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下一日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下一日登记、处理该邮件及汇款,本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7    如供应商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采购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9    各供应商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招标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10)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2.时间期限(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2020410830分至202041616

3.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

1    方式:转账或电汇(供应商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拨付至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且付款单位与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付款)

2    户名: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043009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7.2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执勤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

    编:150070

联 系 人:宗南

    话:0451-55671212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