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口腔医院室内外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口腔医院室内外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300G15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市口腔医院室内外装饰工程,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口腔医院,建设资金 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47号
2.2建设规模:约1800平方米
2.3投资金额:本次投资约50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5年5月20日,计划竣工2015年7月2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需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注册建造师、工长或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造价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证件并证企相符,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投标登记;
3.3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在牡丹江市企业管理站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在登记时必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下载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公章。
4.投标登记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进行投标登记。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工长或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造价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证件必须证企相符,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持《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4楼)进行资质审核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本工程网上登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 2015 年 4 月20 日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南市街47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另行提供。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南市街47号),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口腔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47号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联系人:孙院长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245332927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