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盟首府金刚砂地面及固化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7666  日期2020-09-25

中盟首府金刚砂地面及固化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2020-GFSG-3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松北区发展改革局哈松发改投字[2012]45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华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盟首府金刚砂地面及固化项目                                           

2.2建设地点:世茂大道                                                                 

2.3建设规模:45000平方米、坡道11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0年10月18日至2020年11月16日,共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30000平方米、坡道1100平方米,第二标段15000平方米。本工程不允许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7年6月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提供近半年(2020年2月-2020年7月)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情况表(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或密钥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工长) 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925日至20209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投标登记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资质证书副本(相关材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各1人,要求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7.其他

7.1要求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7.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建筑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通报(哈建信[2020]1号)”文件执行,“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华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人:肖女士

   话:0451-51914989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人:西子玥、朱治阳

   话:0451-84215818

   箱:Dept3@guofa81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