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大修及技改项目

来源:本站  浏览量:1571  日期2015-03-16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GFCG-006

1、本招标项目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大修及技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大修及技改项目

2.2 招标内容:第一包:锅炉防磨喷涂工程

第二包:锅炉浇注料检修

第三包:电袋复合除尘器改造

第四包:循环水余热回收工程

第五包:不间断电源装置改造

2.3 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制定地点

3、供应商资质要求:凡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均可报名。

第一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协会颁发的热喷涂行业企业从业资格证书(具有热喷涂【焊】技术一级施工能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第二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第三包: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四包: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二类压力容器D2级”(含)以上、“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艺乙级”设计资质(含)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厂家或设备厂家授权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3.3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3.4投标人须具备220MW(含)以上吸收式热泵机组乏汽余热回收供热改造项目热泵成功投运2年以上业绩,并附合同复印件。

第五包: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4、本项目第四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报名时间及地点: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316日至20153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16A座)报名。

7.2报名时第一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从业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第二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第三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第四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二类压力容器D2级”资质证书、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艺乙级”设计资质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第五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注:各包所要求的扫描件必须打印出来后盖上投标企业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

  人:于大海                                       

    话:0455-29198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16A

  人:邱实

    话:0451-84215818

日期: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