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浇注料检修工程

来源:本站  浏览量:3419  日期2021-05-21

招标公告(二次)

由于第一次公告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GFSG-107

 1. 招标条件

2021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浇注料检修工程已被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浇注料检修工程

2.2建设规模: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4台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130t/h(HG-130/9.8-L.YM20)蒸汽锅炉,2台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116MW(HG-116-1.6/130/70-L.YM1)热水锅炉,2台哈尔滨市鑫北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16MW(XBY-116-1.6/130/70-R.HM)热水锅炉经过几个供热期的运行,8台锅炉炉膛、水冷屏、回料阀、旋风分离器、水冷风室、启动燃烧器、进出口烟道、尾部烟道等部位的耐磨耐火材料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计划夏季检修期间对上述8台锅炉破损部位的耐磨耐火材料进行检修

2.3招标范围:1#—8#锅炉内部破损部位耐磨耐火材料的维护检修总量,包含拆除1#—8#锅炉内部破损部位耐磨耐火材料并且负责重新砌筑(含各部位密封盒浇注、人孔门砌筑、穿墙管处密封料盒的浇筑),负责锅炉内部抓钉、托架的拆除与焊接,负责开排湿孔及恢复排湿气孔等工作。

2.4 建设地点: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2.5计划工期:2021年6月20日—2021年8月30日,共7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1552079.3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在近4年(2017年1月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具有至少3项型号为130t/h或116MW以上的循环硫化床锅炉浇注料施工或维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还包括: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安装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拟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工长)(1人)及质量员(质检员)(1人)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1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4投标人在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无不良记录。

7.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336号

联系人:于大海

电话:0455-2919887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曲柠、寇丹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