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盟化工有限公司原位式激光氧分析仪采购项目

来源:本站  浏览量:1842  日期2021-06-17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GFCG-1570222HW20211650

 1. 招标条件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中盟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中盟化工有限公司原位式激光氧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中盟化工有限公司原位式激光氧分析仪采购项目。

2.2 合同估算价:75万元。

2.3招标内容:原位式激光氧分析仪3台。

2.4交货地点:黑龙江中盟化工有限公司4.5万吨/年丙酮氰醇装置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落地交货。

2.5交货期:合同签订日后45天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 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直接转入询比采购形式完成本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制造商须为原位式激光氧分析仪产品生产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资金、生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代理商在开标时必须提供拟投标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且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存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同时出现制造商和(或)多个代理商投标的,否决全部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须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有至少3项原位式激光氧分析仪的供货或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时00分至2021年6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

5.2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16时00分;

5.3 缴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5.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6月29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投标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1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中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安达市铁西化工路1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455-7566121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曲柠、寇丹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邮箱:Dept1@guofa81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