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一二级管网施工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7027  日期2021-07-07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GFSG-225

 1. 招标条件

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一二级管网施工工程已被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一二级管网施工工程第三标段

2.2建设规模:世纪方舟四2号楼南侧车库改直埋,沟槽长度293米;9#站劳教所1栋侧商服改直埋,沟槽长度90米;10#站银水河车库改直埋,沟槽长度78米;38#站小福和城南栋改直埋,沟槽长度338米;15#站鑫淼小区改直埋,沟槽长度140米;华辰商都家属楼,沟槽长度240米;20#站地毯厂南楼,沟槽长度130米;分支井室扩建工程,74座井室。

2.3招标范围:土建、管道及附件安装(包括地面恢复)。

2.4 建设地点:绥化市内

 2.5计划工期:2021731—2021910日,共4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2064154.14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三标段为庭院管网改造工程投标人只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在近3年(20187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具有至少3DN200及以上供热管道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202012月到2021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还包括: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77日至20217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拟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工长)(1人)及质量员(质检员)(1人)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7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336

联系人:于大海

电话:0455-2919887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曲柠、寇丹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