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武警总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武警总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以【2014】49号文件批准。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的委托,对黑龙江省武警总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武警总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4-GFCG-221
三、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四、标包划分:五个包共169.657万元 (其中第一包:92.535万元,第二包:12.555万元,第三包:16.74万元,第四包:13.299万元,第五包:34.528万元)
五、招标内容: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第一包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套 |
|
第二包 |
三分类血球计数仪 |
1 |
台 |
须为进口产品投标 |
第三包 |
血气分析仪 |
1 |
台 |
须为进口产品投标 |
第四包 |
组织切片机 |
1 |
台 |
须为进口产品投标 |
第五包 |
数字式心电图 |
4 |
台 |
|
B型超声诊断仪 |
4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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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液分析仪 |
6 |
台 |
||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
6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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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谱保健治疗仪 |
8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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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历)车 |
16 |
台 |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第1—4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第5包: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交货地点:第1—4包:武警黑龙江总队医院 ,第5包:用户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包含所投产品经营范围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是制造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协议等)。
3、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第二、三、四包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6、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办理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九、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2014年12月11日8:30—9:00(北京时间)。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C座)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1号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451-8712032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
联系人:宗 南
电 话:0451-55571858
传 真:0451-555326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 号:23001865951050507272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