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十五和 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承办城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做好第十五、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承办城市申报工作,根据《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建城〔2020〕2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条件
申办城市应具备举办大型国际性综合展会经验,以及相关组织和经费保障能力;能够根据展会需求,统筹建设园博园、主要展馆及相应配套设施;能够宣传展示国内外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参与过往届园博会展园建设。
二、申办材料
(一)材料内容。
1.申办报告。
2.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
3.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申办的意见。
4.申办城市人民政府承诺书。
申办材料具体内容参见建城〔2020〕25号文件。
(二)格式要求。
1.申办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2.文字材料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视频材料采用DVD格式。
3.图纸材料电子版采用JPG格式。其中,园博会拟建展园选址的区位图、用地现状图及其土地利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尺不低于1:2500;园博会拟建展园的概念性规划,图纸比例不低于1:1500。
三、有关要求
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相关城市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申办材料等报送我部(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向我部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我部将适时组织专家评议和实地调研,并研究确定园博会承办城市。专家评议和实地调研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飞 赵亚男
电 话:010-58934023 传 真:010-5893469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