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418 日期2023-05-0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附件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