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分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伊春分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GFSG-1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分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伊春分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2号
2.3招标范围:一楼营业厅符合网点建设装修改造、二至六楼外立面维修改造、二至六层更换塑窗、水暖管线、暖气片、电气管线和照明设施等
2.4建筑面积:装饰改造面积3771平方米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项目质保期:售后服务执行质保相关规定。质保期:装饰二年、综合布线二年、消防工程三年
2.9招标控制价:5360810.8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前六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4)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0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业绩3份;
3.1.6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土建、安装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土建、安装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要求以上人员提供相应证书,提供投标前六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2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2.1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线上邮件方式发送以下材料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8)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9)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0)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投标前六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上材料的扫描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拒绝。
4.2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线上邮件方式时间为:2023年07月24日8点30分至2023年07月28日16点(北京时间);
4.3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线上邮件方式:
(1)请潜在投标人在前款规定的获取期限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投标人名称(全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手机)、⑤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⑥4.1款中的10项材料”以上准确内容,以压缩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Dept5@guofa818.com进行登记。
(2)潜在投标人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伊春分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潜在投标人全称”。
(3)潜在投标人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伊春分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费”。
(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点)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统一向成功登记、汇款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5)如潜在投标人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逾期)
(7)各潜在投标人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招标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8)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
(1)方式:转账或电汇
(2)户名: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00分,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7. 其他
7.1招标人统一组织本项目的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现场踏勘,未参与的视为投标无效。
踏勘时间:2023年7月31日13时30分
踏勘集中地点:项目现场(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2号)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红军街19号
联 系 人:宋扬
联系方式:0451-53627605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刘婷婷、杨洋、王铭启
电 话:0451-55671212
邮 箱:Dept5@guofa81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