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来源:本站  浏览量:240  日期2023-07-26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住建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近年来,评标委员会成员不规范行为越来越多、违规操作时常出现,影响了招标投标活动公平竞争,对建筑市场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为切实解决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评标纪律松散、评审能力不足、职业道德欠缺等突出问题,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信用评价办法》聚焦我省工程项目评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学习借鉴国内先进省份评标工作经验,创新对评标委员会约束机制,采取信用评价方式,制定了5方面21评价措施明确评价对象评标专家库抽取的评标专家和招标人派出的评标代表明确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评标不良行为、评标良好行为明确评价方法通过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并开展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评价;明确评价结果应用,通过动态信用评价得分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使用和限制状态;明确评价标准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认定标准(2023版)》,不良行为标准细化33良好行为标准细化为6项,便于各地监督管理部门执行和操作,力求信用评价起到实际效果

信用评价办法》的实施,对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了很大影响,增强了法律意识提升了敬业精神、规范了评标行为技术水平,切实解决了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评标纪律松散、评审能力不足、职业道德欠缺等突出问题维护了招标投标制度公信力、优化了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成为推动龙江住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责任编辑:黑龙江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