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汉阳街—和兴路;一曼街)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347  日期2014-07-07

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汉阳街和兴路;一曼街)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0G14134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汉阳街和兴路;一曼街)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及统筹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汉阳街和兴路;一曼街);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东西大直街区域;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及统筹融资;

2.5标段划分:第十三标段:7479.5平方米;第十四标段:6735.64平方米;第十五标段:13253平方米;第十六标段:6919.93平方米;第十七标段:7393.43平方米;第十八标段:12631.24平方米;第十九标段:11610平方米;第二十标段:10195.44平方米;第二十一标段:12694.62平方米;第二十二标段:11665.41平方米;第二十三标段:13344.16平方米二十四标段:10233.25平方米。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481日-20141031日;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所在地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无行贿受贿记录、近三年内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烟厂汉阳街和兴路;一曼街)二十个标段中的任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7 7日至2014711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登记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所在地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是外省企业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477日至20147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登记大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手续费)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8080)、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市级电子平台录入,以便核对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否则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应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8.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9.联系方式

  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址: 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B  

    编:150076                                

  人:邱实                                  

    话:0451-84215818                         

    真:0451-5553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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