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训楼(水源地搬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654  日期2014-05-27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4-GFSG-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训楼(水源地搬迁工程)施工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发改社会【20133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训楼(水源地搬迁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学府路52号)

2.3建设规模:5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7月19日,共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器照明、装饰装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层B座)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是外省企业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 时,下午 14时至16时,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层B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层B

联 系 人: 邱实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151-55532688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