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新建综合交易中心项目工程施工

来源:本站  浏览量:2005  日期2012-05-22
项目编号:SG0102(G)12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新建综合交易中心项目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哈发改审批【2012】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北区四环路和世茂大道交叉口
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3019.40平方米,建筑面积44705.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816.52,地下:11888.8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6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新建综合交易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市)申请人另需提
供经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大厅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 编:150076
联 系人:栾永权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55532688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