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哈尔滨市棚改配套道路工程(融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更正)

来源:本站  浏览量:1545  日期2014-04-16

2014年哈尔滨市棚改配套道路工程(融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

招标公告(更正)

招标编号:SG0100G14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哈尔滨市棚改配套道路工程(融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拟采用"融资+建设"方式进行建设。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项目发起人,委托哈尔滨市中兴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招标工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就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管理选择合格的投资、建设单位(简称投资建设人)。

2.项目概况与项目投融资范围

2.1工程名称:2014年哈尔滨市棚改配套道路工程(融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资金来源:本项目最终资金来源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由投资建设人筹集;

2.4建设规模:约3公里,包括哈西大街打通、利民头道街、东巴安里街、民福路、平顺路、万米二道街、16号路

2.5总投资:1.2亿元;

2.6计划工期: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和时间节点进行实施;

2.7项目投融资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系统动迁费、建安工程费(含配套工程费)及二部费用等全部内容;

2.8质量标准:合格;

2.9项目购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使用条件后,市政府进行购买。购买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或具有符合相关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或其它法人,并具备以下的投(融)资能力以及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和施工能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近三年内(2011.01-2013.12,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外省(市)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证明及无安全事故证明以及市场十种行为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三年内需具有至少一项总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道路桥梁工程管理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2投(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投标人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5%的资金证明,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融资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主办人负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市)施工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开标前必须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入建筑市场登记备案,经审查批准后,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手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人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5%的资金证明及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近三年内需具有至少一项总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道路桥梁工程管理业绩的经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大厅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报名时持企业锁登陆 hrbjsgcztb.com>)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购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地址: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中兴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邮编:150076

联系人:寇丹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55532688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