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1869  日期2011-06-15
招标项目编号:2011-GFSG-056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已批准建设的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工程概况:建筑面积8476平方米
1.2.工程建设地点:新华路东体育馆北
1.3.资金来源:国投
1.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含土建、水暖、电气及图纸内装饰等)
1.5. 计划工期:2011年77日开工2012年111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合格。
2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可从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5凡来报名的投标施工企业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证明"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
7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招 标 人:宝清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B座
联 系 人: 王 枫      联系电话: 0451-55571858
日 期: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