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满公路牡丹江至哈牡界段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量:2044 日期2012-05-02
国道绥满公路牡丹江至哈牡界段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2-GF-GLJL-016
本招标项目国道绥满公路牡丹江至哈牡界段改造工程已由 黑发改交通﹝2011﹞1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1﹞53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海林市绥满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 国道绥满公路牡丹江至哈牡界段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总里程65.47公里,其中牡丹江至横道河子段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共47.985公里;横道河子至哈牡界段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共17.485公里。全线改建中、小桥199.86米 /6座,维修利用原有中、小桥305.2米/9座,新建涵洞9道,维修利用涵洞66道。工程概算投资额12500万元。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9月30日,共15个月,监理服务期39个月。
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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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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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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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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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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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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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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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0-K65+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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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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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构造物及桥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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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二、三级公路、桥梁、涵洞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在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要求并无不良业绩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持企业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复印件需另外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各一份于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9时30分~11时30分、12时3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5 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交通网(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林市绥满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海林市英雄街97号
邮 编:157100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453-7333503
传 真:0453-733352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0层
邮 编:150076
电子邮箱:guofa818@163.com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55532688
联 系 人:王静、张冰莹
监督机构及电话
监督机构:黑龙江省公路局
投诉方法: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
电话:0451-53641396
监督机构:中共海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投诉方法: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
地 址:海林市解放路1号
电话:0453-7222048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