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测量(取水头位置调整后增加部分)

来源:本站  浏览量:7204  日期2021-01-15

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测量(取水头位置调整后增加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GFKC-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行国家债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测量(取水头位置调整后增加部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 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准):(1)取水头位置向上游调整,新选址取水头至取水泵站、取水泵站至转输泵站、取水泵站至空港净水厂的管线、取水泵房测量等,测量长度4.5公里;(2)护岸及顺坝段进行1:200加密测量,测量长度8.5公里;(3)管线规划调整,从取水泵站至净水厂段,地形图测量长度2公里;(4)为减少树木迁移,管线规划线为调整,带状地形图测量12.6公里;(5)新增顾乡加压泵站一处,测量面积约25000平方米。

2.4.服务期限: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包含地形图、护岸地形图、护岸纵横断面、水下测量等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测量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0年06月-2020年11月),须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潜在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3.4. 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1-202012月)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01 15日至202101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25930分。

5.2.开标地点及方式:递交至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451-51160376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 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寇丹、曲柠

 电 话: 0451-84215818

 电子邮件:Dept1@guofa81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