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临时供电工程(净水厂、输水泵站、取水泵站)设计
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临时供电工程(净水厂、输水泵站、取水泵站)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GFSJ-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行国家债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临时供电工程(净水厂、输水泵站、取水泵站)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准):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净水厂、输水泵站和取水泵站。
2.4.服务期限:3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净水厂、输水泵站和取水泵站临时供电设计等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3.4. 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1月-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 1 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2月8日9时30分。
5.2.开标地点及方式:递交至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451-51160376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 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寇丹、曲柠
电 话: 0451-84215818
电子邮件:Dept1@guofa818.com